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乡镇(街道)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懂水性的村民、志愿者组成应急救援队,并进行救援技能培训,用于应急救援。
七、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1.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十条硬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十条硬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防溺水履职情况以及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水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2.防溺水成员单位及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教育督导责任区组成17个督察组,每周督察不少于一次。
3.由县绩效评价中心、县教育局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督查。
4.督查结果及时发给县绩效评价中心,统一下发通报,通报送县主要领导。
5.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6.凡是发生青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理清责任人职责。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将依规依纪从严追责问责。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上追一层。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合肥家教 (hfno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