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审理的15件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有13件,占所调查案件的86.67%。”法院公布网络犯罪调研报告,在通过网络手段盗抢财产的犯罪中,17岁的青少年嫌疑人增多,网吧成为犯罪的集中场所,网络游戏则成为犯罪的主要诱因。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法院调研报告却显示,网络犯罪场所多集中在网吧。在涉未成年人的13件案件中,有9件发生在网吧,占69.23%。案件主要以盗窃、抢劫为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形式多样,主要采取利用网络切入终端盗窃、上网结识被害人实施诈骗、通过网络约见网友实施盗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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